一、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的正常上班时段(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地点:明华楼306室 或305室 三、办理流程: 从2014年11月1日起,所有学生(在校生,已毕业学生)办理中英文出国 材料,无需到二级学院,可直接到到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国际交流处(天华楼403或408办公室登记申请即可。其中申请时: l在校生需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 已毕业学生需携带本身身份证、毕业生(学位证); 学生如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需携带上述证件原件。 l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在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国际交流处登记填写英文翻译申请表; 2、缴纳相关费用; 3、领取办理凭证; 4、根据办理凭证上指定的日期,到原地方领取材料(一般为登记后5个工作日正常上班时段。加急服务可以三个工作日内取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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