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我校学生办理出国用中、英文材料流程及须知
发布人:学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9-22  浏览次数:660

一、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的正常上班时段(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地点:明华楼306室  或305室

三、办理流程:

2014111日起,所有学生(在校生,已毕业学生)办理中英文出国

材料,无需到二级学院,可直接到到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国际交流处(天华楼403408办公室登记申请即可。其中申请时:

l在校生需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

已毕业学生需携带本身身份证、毕业生(学位证)

学生如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需携带上述证件原件。

l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在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国际交流处登记填写英文翻译申请表;

2、缴纳相关费用;

3、领取办理凭证;

4、根据办理凭证上指定的日期,到原地方领取材料(一般为登记后5个工作日正常上班时段。加急服务可以三个工作日内取件)。



联系电话:39966296 /  39966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