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化学院与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签署兼职硕士生导师培养合作协议
发布人:学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1-15  浏览次数:10

2026115日下午,语言文化学院会同教育学院与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签署了兼职硕士生导师培养合作协议。语言文化学院院长胡玥、副院长孙超,教育学院院长徐娟、院长助理吴彬彬、骨干教师韩笑天出席会议。

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黄海涛、副院长闫亚军、初等教育系主任黄友初接待了我院来访。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自2021年起被上海市教委纳入硕士学位授予提早培育单位。至2025年底,我校与上海师范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应用技术大学、二工大、上海外国语大学等多所高校联合培养了64名兼职硕士生导师。在我院的持续推进下,202510月,受聘于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的第三批兼职硕士生导师4人成功获批上师大研究生院正式发文。截至2025年底,语言文化学院联合其他部门共计培养14名教师担任上海师范大学或上海外国语大学的兼职硕士生导师。获得上师大研究生院发文的6名硕士生导师为小学教育专硕师资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511月,学院联合教育学院与上师大教育学院沟通达成了新一轮带教合作意向,形成了《硕士生导师培养基地合作协议书》和《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过程性培养工作量考核标准(试行稿)》,旨在通过完备的培育机制和考核闭环,明确选送的兼职硕士生导师实际参与硕士生过程性培养的具体要求,有效提升已有兼职硕导的带教与实际指导能力。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深化了我院与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在硕士点建设与兼职硕士生导师培养方面的合作力度,为新一轮兼职硕士生导师的培养提供了制度保障。

文图:孙超